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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外傭?得通過家訪 
2007-01-08

勞委會才實施一年的外籍監護工申請流程又將改變!由於新制核發外勞聘僱許可被質疑過於寬鬆,勞委會決定把聘僱外籍監護工決定權,由醫療團隊改為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並且增加一道「訪視」程序,亦即未來醫生將只負責診斷病情,至於民眾是否需要24小時外籍看護工,將由長照中心家訪了解日常生活能力後,再決定是否核發聘僱許可。

勞委會證實,制度改變方向已經確定,但實施時間未定,將視衛生署提出更具體的審核標準及方式,並補足長照中心人力等配套措施完全全部定案後,才會正式上路。

勞委會去年1月1日上路的外籍監護工新制,是把過去備受詬病的唯一標準「巴氏量表」,改由醫療團隊 (包括醫生、復健師)直接開具診斷證明,如果經醫生認定需要24小時看護,可以向長照中心申請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不成後,就可以申請聘請外勞。

據了解,新制實施以來,因為「巴氏量表」不再是唯一標準,醫生可根據「專業判斷」決定是否需要24小時看護,外界認為標準較過去「寬鬆」,加上長照中心一年下來,推介成功的本國照顧服務員不到200人,使得原本一直維持在13萬餘人的外籍監護工,去年一年間激增到15萬餘人,外界也質疑長照中心的推介根本是「虛晃一招」。

面對外籍監護工人數再度攀升,勞委會最近再度密集與衛生署、內政部開會檢討,會議達成共識,認為基於醫生只能做病情診斷,無法了解看護者家庭狀況,因此決定在醫生診斷之後,再增加一道「評估」管道,亦即由社工師、職能治療師等人員組成的「長照中心」進行家訪,了解申請人穿衣、如廁等「日常生活能力」狀況後,再決定核發外勞與否。

勞委會強調,雖然流程一改再改,「但是有問題就要改」,主要是希望核發標準更合理,而且流程改變後,被看護者到醫院給醫生診斷後,不必再到長照中心,醫院會將直接將資料交給長照中心,由長照中心到府了解狀況,民眾只要在家裡等候通知即可,不會增加民眾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