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主請注意!勞委會已擬定明年勞動檢查方針!針對特定製程產業工作環境改善、火災爆炸預防及高毒性、高剌激、腐蝕性或特殊材料等化學性因子、物理性因子職業病預防等,勞委會已列為優先實施專案檢查的事業單位。
各勞動檢查機構應實施檢查之事業單位為發生重大災害者或應追踪改善情形者、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申請檢查者、依勞動檢查法第26條規定申請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或檢查者、危險性工作場所經審查、檢查合格,具有重大危害者、經陳情、申訴、檢舉安全衛生、勞動條件不符規定者、經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報導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認有必要者。
明訂下列事業單位應優先實施專案檢查,1.火災爆炸預防專案。2.大型營造工程安全專案。3.有導致墜落、滾落、踏穿等高處作業及被撞危害預防專案。4.有導致被夾、捲、切割等職業殘廢災害預防專案。5.特定製程產業工作環境改善專案。6.高毒性、高剌激、腐蝕性或特殊材料等化學性因子、物理性因子職業病預防專案。7.局限空間災害預防專案。8.因應社會特殊環境需要之勞動條件專案。9.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認有必要之專案。
檢查機構監督檢查重點首先為勞工安全衛生事項,包括墜落、感電、倒塌、崩塌、被捲、被夾、被切割等之預防事項;其次是勞動條件事項勞動條件檢查,包括,正常工時、延長工時及休假、例假等工資之給付規定、退休金、資遣費之給付、工作規則之報備及勞資會議之舉辦等事項;最後是其他勞動法令檢查,包括,職工福利金之提撥、勞工保險之投保及投保薪資等事項、就業服務之就業歧視、資遣通報及非法僱用、非法工作等外勞查察事項,及性別歧視及性騷擾防治措施訂定義務等兩性工作平等規定事項。
勞委會指出,針對勞動條件事項檢查通常是以申訴案件檢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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