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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規劃長期照護保險並同步檢討看護工政策 
2009-02-24

行政院經建會規劃「長期照護保險」,其中有關外籍看護工引進政策,也同步納入長期照護保險規劃檢討重點,基本上將以鼓勵僱用本國勞工為主,外籍看護工為輔。不過對於「本勞為主、外勞為輔」,其程度到什麼地步,目前還未有詳細規劃,仍待討論。
長期照顧與老人的問題,已經是現在社會迫切需要的服務項目,要求相關部會應儘速提出完善規劃,深化服務系統。長照保險由衛生署籌辦,長照保險將在2010年開辦,但評估時程太趕,政院近日改口2011年上路。規劃草案將趕在2009年6月送交行政院,12月送交立法院審查通過後,2010年由衛生署籌備小組籌辦,2011年才能正式上路。
台灣高齡化問題極為嚴重,衛生署統計,台灣約有35萬名失能者,其中以老人最多,台灣因生育率急遽惡化,人口高齡化速度已超越日本為世界第一。為協助各縣市政府建構長期照顧服務輸送體系,內政部及行政院衛生署97年度已分別核定補助16億7,693萬元、2億6,466萬元,並配置與培訓302名照顧管理人力,分別照管專員267人,督導35人,提供民眾近便與整合照顧服務。
針對縣市政府關切使用居家服務舊制補助標準者,同意為減輕非低收入個案之經濟負擔,避免因中斷提供服務而致生意外,經地方政府評估結果, 98年度仍得繼續按失能程度之輕、中、重度三級,每月最高全額補助使用8小時或16、32小時。
經建會表示,有關長照10年計畫整體推動情形與檢討,已同步納入長期照護保險規劃檢討重點。根據估計,開辦長照保險一年需要6至7百億,約為健保費的6至7分之1,相當於個人每月薪資所得的1%,再由個人、雇主、政府按比例分攤,如今景氣不佳,是否依健保採個人3成、雇主6成、政府1成,恐將引發各方激辯。
此外,針對申請外籍看護工資格,是由政府評估准予聘僱外勞,還是由民眾符合資格可以自由申請,目前還未進一步討論,若是將外籍看護工嚴格納入長照保險制度一環,除政府認定病患無法自居家照護或機構安置等獲得照護,同意核准申請外勞外。其申請資格將會較現行更緊縮,民眾就算有意願聘請外籍看護工自行照料病患,也無法可行,將被迫接受政府給予的照護資源,如此將衍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