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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起東南亞國民持先進國簽證可免簽入台 
2009-03-02

外交部26日指出,自3月1日起,印度、泰國、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5國國民若持有美國、日本、歐盟、澳紐等先進國家的有效簽證與永久居留證,可享有免簽證入境中華民國的待遇。

外交部表示,為了爭取東南亞高所得、高消費旅客來台觀光,提振國內觀光景氣,外交部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規範,經會商相關機關後決定,自3月1日起增列持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歐盟申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先進國家有效簽證的印度、泰國、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五國國民,適用免簽證入境規定。

外交部指出,符合上述條件且未曾在台受僱從事藍領外勞工作者申請免簽證入台,須先經由網際網路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置的「東南亞五國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作業系統」,登錄證照及個人基本資料,取得憑證後才能辦理登機及移民證照查驗手續。

入境查驗時若未能出示指定先進國家有效簽證或永久居留證者,將不許可入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