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最新消息 > 即時資訊
勞委會:長照保險 預計民國100年開辦 
2009-03-25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23日將邀請衛生署等部會報告「長期照護保險規劃情形」;根據各部會書面資料,將於民國98年底提出立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預定民國100年開辦長照保險。

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將邀請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內政部長廖了以、衛生署長葉金川、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專案報告「長期照護十年計畫執行狀況及長期照護保險規劃情形」並備詢,相關部會書面資料已送達立法院。

葉金川在書面報告指出,預定於民國98年底提出長照保險立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目前經建會初步構想是,採單一保險人方式,單獨開辦長照保險,並委託中央健保局承保;勞委會書面報告則指出,行政院預定於民國100年開辦長照保險制度。

葉金川表示,保險對象可行方案包括全民或40歲以上國民,待進一步討論定案。長照保險擬以「服務給付」為主,包括居家、社區及機構服務,「現金給付」為輔;至於給付額度,擬依失能程度等級給予不同給付標準。

葉金川說,長照服務人力將以本國具有證照或相關訓練的照護人力為優先,民眾必須先盡繳費義務,接受服務時也需部分負擔。

至於長期照顧服務人力是否充足問題,內政部書面報告表示,內政部與衛生署從民國92年發布「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到目前為止,共有4萬4346人接受照顧服務員訓練。

書面報告指出,接受訓練者,實際任職於居家服務提供單位的照顧服務員有4111人,任職於老人福利機構的有9926人,合計1萬4037人。

另外,勞委會從民國93年起開辦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截至民國97年底,計有1萬1357人通過檢定。

此外,根據勞委會書面報告,政府從民國96年開始推動的「長期照顧10年計畫」,從民國97年至民國100 年培訓照顧服務員,將補足人力缺口,預計4年投入新台幣1億7300萬元,培訓3萬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