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勞工部對於是否加入第二階段直接聘僱,尚未取得具體共識。相關人員透露,直聘推行至今,仍發現有部分台灣仲介從中收費,因此基於保障印勞的立場,如未來決定跟進,將採取相關措施,杜絕仲介在印勞入境後收費,並增訂保障印尼仲介的條款。由於印尼勞工部內部意見不一,且在相關措施尚未取得共識前,短期內印尼開放辦理第二階段直聘的可能性不高。
勞委會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開辦第一階段,受理雇主重新招募家庭類勞工,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審核文件時,即發現有相當高的比率,實際上仍由台灣仲介業者代為送件,同時與印勞簽訂契約並收取費用,印方認為有違直聘的本質,而於辦理引進前全面電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仲介的介入。
印辦處表示,根據印尼法令規定,為避免該國勞工在海外工作遭受人口販運等不當對待,相關勞工法令明文規定,印勞出國工作,均須透過印尼仲介的協助,同時印勞如發生逃逸、管理不當等情事,印尼仲介亦須負連帶責任。因此一般而言,雇主除非循正常引進模式,委託台灣仲介及其合作的國外仲介辦理挑工、引進等業務,否則只能親至海外辦理所有手續,與印尼仲介簽定契約。
目前勞委會的直聘機制,僅限定外勞辦理入境時需由雇主親自辦理,入境後仍可由台灣仲介業者辦理健康檢查、聘僱許可等業務,且完全排除印尼仲介,印尼勞工部認定此一做法顯有違該國法令,因此短期內不會加入第二階段直聘。
印辦處指出,直聘相關議題,將待今年召開台印勞工會議時再做討論,如印尼勞工部決議加入第二階段直接聘僱,即開放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等業別雇主重新招募印勞,將併同相關措施做為配套,除避免台灣仲介向印勞收費外,也將確保所有印勞均透過印尼仲介入境。詳細做法,印方仍在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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