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景氣不佳,部分製造業雇主暫緩申請外勞,為避免未來景氣反轉,人力不足,雇主團體建議,將招募許可函與入境簽證函各自延長為2年與1年。勞委會表示,將與4月底召開外勞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7次會議時討論,聆聽勞、資雙方與學者專家等各方意見。
雇主建議,將原先招募許可函有效期限由1年延長至2年,入境簽證函則由6個月期限延長至1年。
勞委會指出,目前失業嚴重,優先保障本勞的工作權,雇主的建議將會在4月底召開的外勞政策評估小組會議,由勞、資、政、學各方討論。
據了解,原先97年底經濟部工業局與勞委會規劃,工業局僅需核定廠商是否屬於3K3班製造業,且區分廠商屬於A級B級或一般,3K3班製造業的外勞核配回歸勞委會自行處理,改由直接依勞保人數計算核配,真正落實有需要才申請引進外勞,就沒有工業局僅准許一次申請,除非有購買新機器設備,才得以再提出申請的規定。
由於去年底景氣直線下滑,勞委會與工業局的規劃並未能如期實行,因此造成很多廠商一張招募許可函或是入境簽證函分批引進外勞後,目前暫緩引進動作,恐將造成其餘外勞配額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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