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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版IC居留證」魚目混珠,移民官眼尖識破 
2010-02-09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機動隊會同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外事組警官,破獲偽造最新版本之「中華民國居留證」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集團,查獲主嫌綽號[阿梅]之身○桃、綽號[阿全]之陳○妥及2名越南籍逃逸外籍勞工等4嫌。當場扣得偽(變)造居留證之成品及半成品、外國人工作證、電腦、工具、大頭照相片及拍照修圖技巧書等證物,全案依偽(變)造文書罪嫌移請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專勤事務第一大隊大隊長黃順超根據線報,臺北縣新莊市思源路「宏○有限公司」聘用多名非法外勞,並持有可疑之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經成立專案小組在多日之勘查及規劃後,於2月3日下午專案小組發動查緝,當場查獲2名越南籍非法外勞(女、綽號阿線、28歲)及(男、綽號阿協、29歲),2人均持有並行使偽造最新版本之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假證件幾可亂真,已達非專業人士無法辨識之程度。

專案小組深感本案並不單純,立即深入追查,此時亦獲情資顯示主嫌[阿梅]及[阿全]等人將聞風逃逸,旋於4日下午排除萬難蒐集相關證據後,向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搜索票獲准,翌日清晨6時許,分持2張搜索票前往新莊市中正路及泰山鄉貴子路,搜索逮捕主嫌[阿梅]及[阿全],並另查獲2名逾期居留在台之外籍勞工。

移民署表示,中華民國居留證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具特許外國人在我國合法居住權及工作權,偽(變)造是類證件,依刑法第218條規定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移民署呼籲,外國人在台持有有效之外僑居留證即與國人相同享有工作權,已毋需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才能工作,對國人與廠商店家來說,最簡單之辨識方法為,居留證正面翻轉不同角度時會浮現本署署徽,而居留證背面右上角之梅花圖樣具有螢光效果,藉此呼籲各界聘僱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員工時先行辨識,避免受騙。

移民署署長謝立功指出,行使、販賣偽(變)造外僑居留證不僅影響外國人在臺工作與居留權益,對於國家治安與社會安定亦有相當程度之影響,移民署除已組成專案小組加強查緝外,並將加強宣導民眾與業主對居留證的辦識方法,以有效遏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資料來源:自立晚報 99.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