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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扣外勞日作19小時 雇主送辦 
2011-05-04

印尼籍看護工Pariyati在雙冬地區工作,每天工作十九小時,薪水卻遭雇主苛扣,草屯警分局員警執行家戶訪查時,在荖葉園查到她與申請來台工作項目不符,透過翻譯訴說不人道待遇時,Pariyati數度落淚,警方除暫時安置她,也追查林姓雇主及仲介人員說明。
 Pariyati指出,原來梁姓雇主申請看護工來台照顧老母,她來台發現對方母親行動自如無須照料,就將她轉介從事檳榔業的林姓雇主,雇主要求她每天五點起床、煮飯、洗衣打掃,還到位於雙冬區的荖葉園做採收工作,每天睡不到五個小時,工作時數超過十九小時,中午僅能休息十分鐘,農忙時節工作至半夜二時,一年休假一天,手機遭老闆娘沒收,長期收不到薪水,一年才打一通電話返家過。
 Pariyati表示,每月薪資含加班費一萬七七一六元,扣除仲介等生活費每月只剩六千元,工作一年才寄回印尼二萬一千餘元,其他錢都被老闆扣除,因工作太辛苦又領不到錢,一度想逃回印尼,但老闆娘警告荖葉園裡有監視器,她如果逃跑,一定會被警察抓。
 翻譯人員向警方轉述Pariyati遭遇時,也不禁為同胞落淚。警方表示,該林姓雇主涉嫌人口販運防制法的勞力剝削刑責,草屯警方將他依就業服務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函送法辦。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10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