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1日 04:10 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影像被寄件者移除。 今年2月外勞在台情況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明(22)日將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鑒於國內長照需求漸增,而人口紅利卻逐漸遞減,國民黨立委擬修法將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為15年,雖然勞動部已點頭同意,但民進黨立委表態反對,將為修法增添變數。
就服法規定,產業外勞與社福外勞在台工作許可期為3年,期限一到,雇主可再申請展延,但在台累計工作不得超過12年。立委江惠貞、蔣乃辛各自提案延長至15年,而立委楊玉欣更主張,授權主管機關制定續留標準,只要符合資格者就不受12年工作期間限制,免除每3年檢討一次年限的困擾。
勞動部長陳雄文已表態支持外勞留台年限延長至15年,但他說,考量由勞動部提案還要辦理公聽會等程序,將曠日廢時,因此將以立委版本為討論主軸。召委鄭汝芬說,他接到許多民眾拜託她排審本案,盼延長年限後,不會中斷外勞對家中長輩的照料。
但是立委陳節如批評,已經延長到12年了,「乾脆延長到20年、讓外勞都不回家好了!」她強調,年限一直增加根本不是經過通盤考量的勞動政策,且還會衝擊國內就業市場,草案不該通過,勞工團體當天恐怕還會出面抗議。
立委林淑芬說,相關配套該趁此機會一併討論,像是外勞來台工作卻無法自由轉換雇主,若受到剝削、人身安全該怎麼辦?另外,家事外勞尚未納入勞基法保障,導致超時工作、沒加班費等問題叢生,應該通盤檢討我國勞動政策。
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認為,這群人本來就已在台工作,公司也得符合聘僱法規,同時在3年一次的續聘過程,也須重新辦理國內招募,因此外勞留台年限與國內就業無關,不會衝擊現有就業市場。
蔡孟良補充,雖仍在估算中,但實際在台工作可達15年的外勞「不會超過萬人、幾千人而已」,而依據勞保條例,五人以上公司強制員工納保勞保,不分本、外勞,因此製造業外勞跟國人一樣繳納保費,未來若確定年限可達15年,外勞年滿60歲後將可領取老人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