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申請資格 > 家庭幫傭
一、
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
(一)有未滿六歲之子女者,且共同居住生活者。
(二)有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直系親屬者,且共同居住生活者。
(三)無子女或子女未在國內,且年滿七十五歲以上而乏人照顧者。
(四)有一親等姻親尊親屬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且共同居住生活者。
二、
凡符合上述資格條件家庭,需按計點方式累計點數。
(一)有年齡未滿一歲之子女
七、五點
(二)有年齡滿一歲至未滿二歲之子女
六點
(三)有年齡滿二歲至未滿三歲之子女
四、五點
(四)有年齡滿三歲至未滿四歲之子女
三點
(五)有年齡滿四歲至未滿五歲之子女
二點
(六)有年齡滿五歲至未滿六歲之子女
一點
(七)有年齡滿九十歲以上之尊親屬
七點
(八)有年齡滿八十歲至未滿九十歲之尊親屬
六點
(九)有年齡滿七十九歲至未滿八十歲之尊親屬
五點
(十)有年齡滿七十八歲至未滿七十九歲之尊親屬
四點
(十一)有年齡滿七十七歲至未滿七十八歲之尊親屬
三點
(十二)有年齡滿七十六歲至未滿七十七歲之尊親屬
二點
(十三)有年齡滿七十五歲至未滿七十六歲之尊親屬
一點
以上年齡計算,以出生日至本公告日止計算之。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以勞委會公告開放申請才可提出申請,以一戶一人為限,以累計總點數較高且點數須達十
六點以上者可優先受理申請。
三、
家庭有年齡三歲以下之三胞胎以上之多胞胎者,可專案申請不受名額、時間限制。
四、
外國人來華投資所任之外籍總經理以上人員,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可專案申請不受名額、時間限制。
五、
外籍家庭幫傭引進之國籍:
目前已開放的國籍如下:
(一) 菲 律 賓 、(二) 印 尼 、(三) 泰 國 、 (四) 馬 來 西 亞 、(五) 越 南 、(六)蒙古
六、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所需資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影本一份。
(二)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三)申請人的私章(便章)一顆。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手續流程:
※
申請手續流程:
求才登記,在報紙刊登三天求才廣告。
收到核准函後備齊資料到法院做認證手續,及駐台辦事處認證。
國外挑工、外籍監護工/幫傭國外履歷表。
國外體檢。
辦理護照、良民證。
外籍監護工/幫傭至勞工廳上課。
辦理工人入境簽證。
工人入境後國內做體檢、按指紋、居留等手續。